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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阳明“乐是心之本体”与朱熹“唯仁故能乐”之比较
 

作者简介:乐爱国,厦门大学哲学系教授。出版学术专著:《朱熹〈论语〉诠释学研究》(2023)、《朱熹生态伦理简论》(2020)、《20世纪朱子学研究精华集成:从学术思想史的视角》(2017)、《朱熹〈中庸〉学阐释》(2016)、《儒学与科技文明》(2015)、《走进大自然的宋代大儒:朱熹的自然研究》(2014)、《为天地立心:张载自然观》(2013)、《中国道教伦理思想史稿》(2010)、《朱子格物致知论研究》(2010)、《宋代的儒学与科学》(2007)、《中国传统文化与科技》(2006)、《道教生态学》(2005)、《管子的科技思想》(2004)、《儒家文化与中国古代科技》(2002)等。发表学术论文二百余篇。

基金项目: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重点项目“朱熹《论语》学阐释:问题与新意”(项目编号:19FZXA001)


01

从朱熹“唯仁故能乐”到王阳明“乐是心之本体”

 

对于颜回“一箪食,一瓢饮,在陋巷。人不堪其忧,回也不改其乐”,魏何晏《论语集解》引西汉孔安国曰:“颜渊乐道,虽箪食在陋巷,不改其所乐。”南北朝皇侃《论语义疏》曰:“颜回以此为乐,久而不变,故云‘不改其乐’也。……所乐则谓道也。”[1]显然,都把“颜回之乐”解读为“乐道”。北宋邢晶《论语注疏》疏曰:“‘在陋巷,人不堪其忧,回也不改其乐’者,言回居处又在隘陋之巷,他人见之不任其忧,唯回也不改其乐道之志,不以贫为忧苦也。”[2]5383又疏“饭疏食,饮水,曲肱而枕之,乐亦在其中矣”,曰:“此章记孔子乐道而贱不义也。”[2]5392疏“发愤忘食,乐以忘忧”,曰:“其孔子之为人也,发愤嗜学而忘食,乐道以忘忧。”[2]5392-5393可见,汉唐诸儒,直至北宋邢曷,大都把《论语》所言“孔颜之乐”解读为“乐道”。

二程对于“孔颜之乐”有过深入思考,曾回忆说:“昔受学于周茂叔,每令寻颜子、仲尼乐处,所乐何事。”[3]16程颢说:“颜子在陋巷,‘人不堪其忧,回也不改其乐’。箪瓢陋巷非可乐,盖自有其乐耳。‘其’字当玩味,自有意。”[3]135程颐说:“颜子箪瓢陋巷不改其乐,箪瓢陋巷何足乐?盖别有所乐以胜之耳。”[4]399明确认为颜回之乐不是乐于箪瓢陋巷。同时,二程还明确讲“颜子陋巷自乐”[3]15,认为颜回之乐是“自乐”。据《河南程氏外书》记载,鲜于供问伊川曰:“颜子何以能不改其乐?”正叔曰:“颜子所乐者何事?”供对曰:“乐道而已。”伊川曰:“使颜子而乐道,不为颜子矣。”[4]395显然,程颐不赞同鲜于供把颜回之乐只是简单地解读为“乐道”。

程颐虽然不赞同把颜回之乐只是简单地解读为“乐道”,但特别强调颜回之“自乐”在于不失本心。或问:“陋巷贫贱之人,亦有以自乐,何独颜子?”二程说:“贫贱而在陋巷,俄然处富贵,则失其本心者众矣。颜子箪瓢由是,万钟由是。”[5]又说:“若颜子箪瓢,在他人则忧,而颜子独乐者,仁而已。”[4]352认为颜回之乐在于其心中有“仁”。

朱熹明确认为颜回之乐在于“自乐”。据《朱子语类》载,问:“颜子‘不改其乐’,莫是乐个贫否?”曰:“颜子私欲克尽,故乐,却不是专乐个贫。须知他不干贫事,元自有个乐,始得。”[6]794-795认为颜回之乐在于“元自有个乐”。贺孙问:“《集注》云,颜回,言其乐道,又能安贫。以此意看,若颜子不处贫贱困穷之地,亦不害其为乐。”曰:“颜子不处贫贱,固自乐;到他处贫贱,只恁地更难,所以圣人于此数数拈掇出来。”[6]1019这里不仅讲颜回之乐在于“自乐”,而且也包括“乐道”。可见,朱熹并不完全反对讲“乐道”。他还说:“且如‘伊尹耕于有莘之野,由是以乐尧舜之道’,未尝以乐道为浅也。直谓颜子为乐道,有何不可。”[6]800据《朱子语类》载,或问:“程先生不取乐道之说,恐是以道为乐,犹与道为二物否?”曰:“不消如此说。且说不是乐道,是乐个甚底?说他不是,又未可为十分不是。但只是他语拙,说得来头撞。公更添说与道为二物,愈不好了。”[6]800朱熹还说:“鲜于供言,颜子以道为乐。想供必未识道是个何物,且如此莽莽对,故伊川答之如此。”[6]800在朱熹看来,程颐不赞同把颜回之乐简单地解读为“乐道”,是针对鲜于供轻率地将颜回之乐说成是“以道为乐”而答。

朱熹明确反对讲“以道为乐”。他说:“程子盖曰颜子之心,无少私欲,天理浑然,是以日用动静之间,从容自得,而无适不乐,不待以道为可乐然后乐也。”[7]724又说:“程子之言,但谓圣贤之心与道为一,故无适而不乐。若以道为一物而乐之,则心与道二,而非所以为颜子耳。”[8]在朱熹看来,程颐之所以不赞同把颜回之乐简单地解读为“乐道”,是因为圣贤之心,天理浑然,心与道为一,所以“无适而不乐”,“不待以道为可乐然后乐也”,因而不是“以道为乐”,“以道为一物而乐之”,而是“自乐”。至于二程说“颜子独乐者,仁而已”,朱熹说:“非是乐仁,唯仁故能乐尔。是他有这仁,日用间无些私意,故能乐也。”[6]801显然,朱熹也不赞同把颜回之乐解读为“乐仁”,以仁为乐,而是认为颜回心中有仁,所以能乐。

朱熹不完全反对讲“乐道”而是反对讲“以道为乐”,其意在于讲乐与道的不可分割,反对“无道可乐”。据《朱子语类》载,问:“伊川谓‘使颜子而乐道,不足为颜子’,如何?”曰:“乐道之言不失,只是说得不精切,故如此告之。今便以为无道可乐,走作了。”[6]801其实,无论是“以道为乐”还是“无道可乐”,都是把乐与道分割开来,而朱熹更强调将乐与道统一起来。朱熹说:“颜子之乐,非是自家有个道,至富至贵,只管把来弄后乐。见得这道理后,自然乐。”[6]801“只是这个道理,万事万物皆是理,但是安顿不能得恰好。而今颜子便是向前见不得底,今见得。向前做不得底,今做得,所以乐。”[6]799也就是说,孔颜之乐并不是“以道为一物而乐之”,而在于心中有“道”,自然而乐。可见,朱熹讲“孔颜之乐”,不仅认为是“自乐”,而且与道、仁联系起来,讲的是心性本体之“自乐”。

与程朱一样,王阳明也认为“孔颜之乐”是“自乐”,认为孔子“饭疏食,饮水,曲肱而枕之,乐亦在其中矣”,在于“自乐”,所谓“饮水曲肱吾自乐”[9]809。同时,他认为,孔子曰“学而时习之,不亦说乎;有朋自远方来,不亦乐乎”以及孔子“乐亦在其中矣”、颜回“不改其乐”等所言“乐”为本体之乐,为心之本体,赞同所谓“人之生理,本自和畅,本无不乐”的说法,并且指出:“乐是心之本体。仁人之心,以天地万物为一体,欣合和畅,原无间隔。”[9]216他还认为,本体之乐为圣贤与常人所同有,说:“乐是心之本体,虽不同于七情之乐,而亦不外于七情之乐。虽则圣贤别有真乐,而亦常人之所同有。但常人有之而不自知,反自求许多忧苦,自加迷弃。虽在忧苦迷弃之中,而此乐又未尝不存。”[9]79应当说,王阳明讲“乐是心之本体”,是继程朱解“孔颜之乐”而来,讲的是“自乐”,是心性本体之“自乐”,因而与朱熹讲“唯仁故能乐”,以为心中有“道”,自然而乐,多有相似之处。

 

02

王阳明“乐是心之本体”与朱熹“唯仁故能乐”之异同

 

王阳明讲心性本体与朱熹是不同的。王阳明讲心之本体,以为心即是本体,所谓“心即理”;而朱熹认为,心之本体在于性,以为性是本体,所谓“性即理”。当然,朱熹又讲“心与理一”,讲理在心中,心与理本来贯通,而且还说:“圣人之心,浑然一理。”[10]72“圣人之心,即天下之理。”[6]2913因此朱熹说:“人之所以为学,心与理而已矣。心虽主乎一身,而其体之虚灵,足以管乎天下之理;理虽散在万物,而其用之微妙,实不外乎一人之心,初不可以内外精粗而论也。”[7]258对于朱熹所言“人之所以为学,心与理而已矣”,王阳明说:“心即性,性即理,下一‘与’字,恐未免为二。”[9]17又说:“晦庵谓:‘人之所以为学者,心与理而已。心虽主乎一身,而实管乎天下之理,理虽散在万事,而实不外乎一人之心。’是其一分一合之间,而未免已启学者心理为二之弊。”[9]48认为朱熹讲“心与理一”,实际上是“心理为二”。但无论如何,朱熹讲“圣人之心,浑然一理”,“圣人之心,即天下之理”,实际上是在圣人的层面上讲“心即理”,也就是说,王阳明与朱熹虽然对于心性本体的表述各不相同,但在圣人的层面上,其意是相通的。 

由于王阳明与朱熹对于心性本体的表述各不相同,他们讲心性本体之“自乐”也有所差异。朱熹讲“性即理”,讲心之乐来自心中有道,“唯仁故能乐”,心中有道,自然而乐,所以,朱熹讲自乐,虽然既反对“以道为乐”又反对“无道可乐”,讲乐与道的不可分割,但在工夫上,却是先要讲道,先要在道上做工夫,先有道而后有乐,道与乐仍然是分离的。与此不同,王阳明讲“心即理”,讲“乐是心之本体”,认为心之本体即是乐,又讲“良知即是乐之本体”[9]217,既讲本体,又讲自乐,在本体上做工夫,就是在乐上做工夫,本体与乐是同一的。然而,正如朱熹讲“圣人之心,浑然一理”,“圣人之心,即天下之理”,在圣人的层面上讲“心即理”,因而与王阳明讲“心即理”是相通的,王阳明解“孔颜之乐”而讲“乐是心之本体”,认为心之本体即是乐,本体与乐是同一的,与朱熹讲“圣贤之心与道为一,故无适而不乐”,认为圣贤之心即是道,即是乐,也是相通的。

然而,就工夫而言,朱熹讲“唯仁故能乐”,先要在仁上做工夫,先要“克己复礼”。朱熹解《论语》“克已复礼为仁”,曰:“仁者,本心之全德。克,胜也。己,谓身之私欲也。……盖心之全德,莫非天理,而亦不能不坏于人欲。故为仁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,则事皆天理,而本心之德复全于我矣。”[10]133认为“仁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”。朱熹解“克己复礼”,实际上就是朱熹所言“存天理,灭人欲”,也就是说,先要有“存天理,灭人欲”的工夫,才能够有乐。因此,朱熹又讲“颜子私欲克尽,故乐”,并认为颜回“有这仁,日用间无些私意,故能乐也”。朱熹还说:“私欲未去,如口之于味,耳之于声,皆是欲。得其欲,即是私欲,反为所累,何足乐!若不得其欲,只管求之,于心亦不乐。惟是私欲既去,天理流行,动静语默日用之间无非天理,胸中廓然,岂不可乐!此与贫窭自不相干,故不以此而害其乐。”[6]796所以他说:“人之所以不乐者,有私意耳。克己之私,则乐矣。”[6]798又注《论语》子曰“饭疏食,饮水,曲肱而枕之,乐亦在其中矣”,曰:“圣人之心,浑然天理,虽处困极,而乐亦无不在焉。”[10]97显然,在朱熹看来,人之不快乐,在于有私欲,只有去除私欲,“浑然天理”,自然有快乐。需要指出,朱熹不仅认为颜回之乐在于“私欲克尽,故乐”,而且还解曾点之乐,说:“曾点之学,盖有以见夫人欲尽处,天理流行,随处充满,无少欠缺。故其动静之际,从容如此。……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,各得其所之妙,隐然自见于言外。”[10]131-132同样也认为曾点之乐在于“人欲尽处,天理流行”。

王阳明讲“乐是心之本体”,认为心之本体即是乐,但是又说:“人心是天、渊。心之本体无所不该,原是一个天,只为私欲障碍,则天之本体失了。心之理无穷尽,原是一个渊。只为私欲窒塞,则渊之本体失了。如今念念致良知,将此障碍窒塞一齐去尽,则本体已复,便是天、渊了。”[9]109认为心之本体为私欲障碍,因而要致良知,去除私欲,回复本体。所以,他赞同所谓“人之生理,本自和畅,本无不乐,但为客气物欲搅此和畅之气,始有间断不乐”,并且认为,要通过“学而时习之”的工夫,“求复此心之本体也”,回复“吾性本体之乐”。[9]216王阳明还解《论语》“学而时习之,不亦说乎”,说:“学是学去人欲,存天理;从事于去人欲,存天理,则自正。诸先觉考诸古训,自下许多问辨、思索、存省、克治工夫,然不过欲去此心之人欲,存吾心之天理耳。……‘时习’者,‘坐如尸’,非专习坐也,坐时习此心也;‘立如齐’,非专习立也,立时习此心也。‘说’是‘理义之说我心’之‘说’,人心本自说理义,如目本说色,耳本说声,惟为人欲所蔽所累,始有不说。今人欲日去,则理义日洽浃,安得不说?”[9]36-37认为“学而时习之”就是要“学去人欲,存天理”,去除人欲,“复此心之本体也”而乐。

显然,王阳明讲“乐是心之本体”,虽然与朱熹讲“唯仁故能乐”有所差异,但都强调在工夫上要去除人欲,朱熹讲“私欲克尽故乐”,把“孔颜之乐”与“克己复礼为仁”联系起来,讲“存天理,灭人欲”,王阳明则讲“去人欲,存天理”而回复“吾性本体之乐”,二者是一致的。

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,虽然王阳明“乐是心之本体”与朱熹“唯仁故能乐”二者是有差异的,朱熹“唯仁故能乐”,讲的是先有道而后有乐,道与乐是分离的,而王阳明“乐是心之本体”,讲的是本体与乐的同一,但都是从汉唐诸儒以来讨论“孔颜之乐”的过程中所提出的不同观点。与汉唐诸儒谈“乐道”将乐与道分割开来不同,朱熹、王阳明讲心性本体之“自乐”,试图将乐与道统一起来。朱熹既反对讲“以道为乐”又反对“无道可乐”,就是反对将乐与道分割开来,然而,朱熹讲“唯仁故能乐”,讲先有道而后有乐,道与乐仍然是分离的。正是在这一基础上,王阳明进一步讲“乐是心之本体”,讲心之本体与乐的同一,从而展现了从朱熹“唯仁故能乐”到王阳明“乐是心之本体”的学术思想发展过程。与此同时,王阳明还与朱熹讲“私欲克尽故乐”一样,强调要去除人欲,回复“吾性本体之乐”,足以证明在工夫论上,王阳明与朱熹的一脉相承。因此,王阳明讲“乐是心之本体”,实际上是对朱熹讲“唯仁故能乐”的发挥。

 

03

阳明后学对“乐是心之本体”的发挥

 

在宋明理学对于“孔颜之乐”的探讨中,王阳明讲“乐是心之本体”,不仅发挥了朱熹讲“唯仁故能乐”,而且为阳明后学所继承。浙中王门王畿说:“乐是心之本体,本是活泼,本是脱洒,本无挂碍系缚。尧舜文周之兢兢业业、翼翼乾乾,只是保任得此体不失,此活泼脱洒之机,非有加也。戒慎恐惧是祖述宪章之心法。孔之蔬饮,颜之箪瓢,点之春风沂泳,有当圣心,皆此乐也。……乐至于手舞足蹈而不自知,是乐到忘处,非荡也。乐至于忘,始为真乐。”[11]季本说:“乐者,心之本体,天理流行,随处充满,泰然顺适,无所牵缠,本体之乐如是。”[12]并把“本体之乐”与喜怒哀乐之‘乐’区分开来。江右王门聂豹说:“乐是心之本体。有毫发累于心处,便不可以言乐。惟仁、义、礼、智根于心,方可语此。……故以夫子之圣而乐生于发愤,颜子之贤而乐生于竭才。程子再见周茂叔,吟风弄月以归,有‘吾与点也’之趋,每令寻仲尼、颜子乐处。非乐不足以语君子,非时习不足以语乐,是岂肆情恣意以自快者可及哉?”[13]显然都对王阳明“乐是心之本体”作了阐释。泰州学派王艮对王阳明“乐是心之本体”也作了阐释,说:“天性之体本自活泼,鸢飞鱼跃便是此体。”[14]还说:“‘不亦说乎’,‘说’是心之本体。”[14]王艮之子王襞也说:“乐者,心之本体也。有不乐焉,非心之初也。吾求以复其初而已矣。……无物故乐,有物则否矣。且乐即道,乐即心也。”[15]然而,王艮讲“百姓日用即道”[15],并且说:“圣人之道,无异于‘百姓日用’。”“百姓日用条理处,即是圣人之条理处。”[14]因此,他所谓“本体之乐”,已经从王阳明“乐是心之本体”讲的“孔颜之乐”,转化为百姓之乐,即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喜怒哀乐。对此,王襞还明确指出:“孔、颜之乐,愚夫愚妇之所同然也。”[15]

由于讲“百姓日用即道”,王艮较多肯定人的欲望的正当合理性。他说:“‘天理’者,天然自有之理也,才欲安排如何,便是‘人欲’。”[14]“良知之体,与鸢飞鱼跃同一活泼泼地。……要之自然天则,不着人力安排。”[14]可见,他的所谓“人欲”,是指“人力安排”,并不是指人对于声色名利的欲望。他还说:“夫所谓王道者,存天理、遏人欲而已矣。天理者,父子有亲,君臣有义,夫妇有别,长幼有序,朋友有信是也。人欲者,不孝不弟,不睦不姻,不任不恤,造言乱民是也。存天理,则人欲自遏,天理必见。”[14]在这里,朱熹所言“存天理,灭人欲”,王阳明讲“去人欲,存天理”,已经被解读为是要让百姓过好正常的不受“人力安排”的道德生活,而不是要遏制并去除人的欲望。

王艮讲“乐是心之本体”,肯定“吾性本体之乐”,同时更重视百姓的喜怒哀乐。为此,他编《乐学歌》:“人心本自乐,自将私欲缚。私欲一萌时,良知还自觉。一觉便消除,人心依旧乐。乐是乐此学,学是学此乐。不乐不是学,不学不是乐。乐便然后学,学便然后乐。乐是学,学是乐。于乎,天下之乐何如此学,天下之学何如此乐!”[14]还有《示学者》:“人心本无事,有事心不乐。有事行无事,多事亦不错。”[14]关于“本体之乐”与七情之乐的关系,王阳明有过讨论,认为“本体之乐”不同于七情之乐,又不外于七情之乐。据《传习录》载,问:“乐是心之本体,不知遇大故于哀哭时,此乐还在否?”先生曰:“须是大哭一番方乐,不哭便不乐矣。虽哭,此心安处即是乐也,本体未尝有动。”[9]在王阳明看来,人虽有喜怒哀乐之变化,但“本体之乐”则是“未尝有动”。王艮虽然也讲“人心本自乐”,但更多的是讲“乐是乐此学,学是学此乐”,“人心本无事,有事心不乐”,讲的是七情之乐。

由此可见,王阳明通过对“孔颜之乐”的讨论而讲“乐是心之本体”,讲“去人欲,存天理”而回复“吾性本体之乐”,在王艮那里已经转化为百姓在正常的不受“人力安排”的道德生活中而得到的快乐。应当说,这种转化是继王阳明“乐是心之本体”而来,又不同于王阳明,是进一步发挥和发展。

 

不可否认,将王阳明讲“乐是心之本体”以及“吾性本体之乐”直接等同于百姓生活中的喜怒哀乐,存在着理论缺陷。然而,王艮讲百姓的喜怒哀乐,重视的是在合乎道德的社会生活中的喜怒哀乐,讲的是“乐是乐此学,学是学此乐”,是要在学习中获得快乐,因而是《中庸》所谓“发而皆中节”的喜怒哀乐,这与王阳明讲“学去人欲,存天理”而回复“吾性本体之乐”,亦有可相通之处。

 

04

余论

 

《论语》载“孔颜之乐”,历代儒家都对此作出解读。汉唐诸儒,大都把“孔颜之乐”解读为“乐道”。宋明理学对于“孔颜之乐”的探讨,始于周敦颐令二程“寻颜子、仲尼乐处,所乐何事”。二程把“孔颜之乐”解读为“自乐”,并且讲“颜子独乐者,仁而已”;朱熹进一步讲“唯仁故能乐”,并从心性层面解读“孔颜之乐”,讲心中有“道”,自然而乐,讲心性本体之“自乐”,并与“克己复礼”结合起来,讲“颜子私欲克尽,故乐”。王阳明讲“乐是心之本体”,强调心之本体即是乐,本体与乐的同一,但在工夫上,讲“去人欲,存天理”而回复“吾性本体之乐”,实际上是发挥朱熹的“唯仁故能乐”。阳明后学讲“百姓日用即道”,将王阳明的“本体之乐”转化为百姓之乐,重视社会生活中的喜怒哀乐。

明末清初,王夫之对“孔颜之乐”作了进一步讨论,说:“是其所为乐者,全乎心而忘乎身,全乎身而忘乎世。则使其处乎富贵福泽之中,亦乐而已矣;即使处于忧危患难之中,亦此而已矣。”[16]因而不赞同所谓“以道为乐”,说:“以道为乐,只在乐上做工夫,而颜子之乐,乃在道上做工夫,此其所以别也。在乐上做工夫,便是硬把住心,告子之所以无恐惧疑惑也。在道上做工夫,则乐为礼复仁至之候,举凡动静云为,如驰轻车、下飞鸟,又如杀低棋相似,随手辄碎,如之何无乐!如之何其改也!”[17]认为颜子之乐不是“以道为乐”,不是“只在乐上做工夫”,而是“在道上做工夫”,因而能够“不改其乐”。

清代雷鉱论“孔颜之乐”,亦承朱熹之说。他说:“孔颜之乐,如何寻处,先儒隐而不发。窃思‘人欲尽处,天理流行,随处充满,无少欠阙’数语可形容孔颜乐处何也,即此生意之盎然、一心蔼然四达者也,所谓仁也。颜子心不违仁,虽箪瓢陋巷不改此乐也;孔子中心安仁,虽疏水曲肱,此乐亦在其中也。然则欲寻孔颜之乐,亦默体吾心之生意而已矣。……学者必有见于此,实加克己涵养功夫,孔颜之乐方可寻得。”[18]认为要寻得“孔颜之乐”,必须做克己涵养功夫。

当然,清儒大都讲“孔颜之乐”在于“安贫乐道”。王鸣盛撰《回不改其乐,乐是乐道》,说:“‘回也不改其乐’,孔安国注明指‘乐道’;皇侃云‘所乐则谓道也’;《弟子列传》引孔安国及卫瑾注,皆明指‘乐道’。宋人云,不是乐贫,亦不是乐道。鹘鹘突突,成何义理?下章冉有云:‘非不说子之道。’因夫子独美颜渊,故以自解,则知‘乐’为‘乐道’无疑。”[19]黄式三《论语后案》也说:“皇疏云:‘在陋巷’者,不愿爽地而居处之,在穷陋之巷中也。‘不改其乐’,孔云‘乐道’,是也。《史记·弟子列传》引此经,裴注引卫璀曰:‘非大贤乐道,不能如此。’”[20]刘宝楠《论语正义》引宋李昉《太平御览》注云:“贫者,人之所忧,而颜志道,有所乐,故深贤之。”[21]说:“此注云‘乐道’,与郑同。”又引赵岐注《孟子·离娄下》“颜子当乱世,居于陋巷,一箪食,一瓢饮,人不堪其忧,颜子不改其乐,孔子贤之”,云:“当乱世安陋巷者,不用于世,穷而乐道者也。”[22]而且还说:“惟乐道故能好学,夫子疏水曲肱,乐在其中,亦谓乐道也。”[23]227此外,刘宝楠还注“发愤忘食,乐以忘忧”,曰:“‘发愤忘食’者,谓好学不厌,几忘食也。‘乐以忘忧’者,谓乐道不忧贫也。”[23]270

晚清吴汝纶撰《寻孔颜乐处论》,说:“昔者,周子教程子以寻‘孔颜乐处’,至所乐之事,则周子、程子、朱子皆不言。……然则程朱何以不言也?曰:何为其不言也!其曰‘圣贤之心与道为一,故无适而不乐’,又曰‘见处通达无隔碍,行处纯熟无龈龋’,此其以孔颜之乐示人者也。其曰‘克己复礼,致谨于视听言动之间,久之自纯熟充达’,又曰‘今且博文约礼便自见’,此其以寻之之方示人者也。虽不明言所乐之事,而其所以教人者,固已深切而着明矣。……程朱者,真知孔颜之乐处者也。是故必如孔颜而后能乐,必如程朱而后知孔颜之乐,必如程朱之言而后能寻孔颜之乐。”[24]在吴汝纶看来,讨论“孔颜之乐”,其重要之处不在于讨论所乐之事,而在于像程朱那样,在求道中寻得“孔颜之乐”。

康有为《论语注》解“孔颜之乐”,说:“颜子之贫如此,而乐道自娱,不以窭空为忧而改其乐。盖神明别有所悦,故体魄不足为累,境遇不能相牵,无入而不自得也。……盖天人既通,别有建德之国,神明超胜,往来无碍,既不知富之可欣,亦不知贫之可忧,偶游人境,固不足为累也。”[25]既认为颜回之乐在于“乐道”,又认为颜回能够达到“天人合一”境界,所以“固不足为累”。

现代学者对于“孔颜之乐”的解读,既有解读为“乐道”者,如唐文治《论语大义》所言:“颜子之乐,乐道而已。”[26]蒋伯潜《论语读本》解曰:“大凡一个人,处富贵则欢乐,处贫贱则忧愁;只有乐道之士,富贵贫贱,都不足以动其心。”[27]也有如冯友兰《中国哲学简史》所说:“圣人之乐是他的心境自然流露,可以用周敦颐说的‘静虚动直’来形容,也可以用程颢说的‘廓然而大公,物来而顺应’来形容。他不是乐道,只是自乐。”[28]

显然,在儒学的发展史上,“孔颜之乐”是绕不开的共同话题。而在对“孔颜之乐”解读的历史上,宋明理学的解读,尤其是朱熹讲“唯仁故能乐”、讲心中有“道”,自然而乐,讲“颜子私欲克尽,故乐”,以及王阳明进一步讲“乐是心之本体”,以及讲“去人欲,存天理”而回复“吾性本体之乐”,最为深刻。相较于汉唐诸儒将“孔颜之乐”只是简单地解读为“乐道”,清儒解读为“安贫乐道”,朱熹、王阳明的解读具有更为丰富而深刻的内涵。因此,当今学者对于“孔颜之乐”的讨论,不能仅仅停留于“乐道”或“自乐”这样的简单解读,而应当更多地从朱熹、王阳明的解读中获得有益的启示。

 

参考文献

[1]皇侃.论语义疏[M].北京:中华书局,2013:135-136.

[2]何晏,邢民.论语注疏[M]//十三经注疏(五).阮元,校刻.北京:中华书局,2009.

[3]程颢,程颐.河南程氏遗书[M]//二程集.北京:中华书局,2004.

[4]程颢,程颐.河南程氏外书[M]//二程集.北京:中华书局,2004.

[5]杨时.河南程氏粹言[M]//二程集.北京:中华书局,2004:1238.

[6]黎靖德.朱子语类[M].北京:中华书局,1986.

[7]朱熹.四书或问[M]//朱子全书(六).朱杰人,等编.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合肥:安徽教育出版社,2010.

[8]朱熹.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[M]//朱子全书(二十三).朱杰人,等编.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合肥:安徽教育出版社,2010:3398.

[9]王阳明全集[M].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11.

[10]朱熹.四书章句集注[M].北京:中华书局,2012.

[11]王畿.王畿集[M].南京:凤凰出版社,2007:67.

[12]季本.说理会编[M].天津:天津古籍出版社,2017:45.

[13]聂豹.聂豹集[M].南京:凤凰出版社,2007:589.

[14]王艮.王心斋全集[M].南京:江苏教育出版社,2001.

[15]黄宗羲.明儒学案[M].北京:中华书局,1985.

[16]王夫之.四书训义(上)[M]//船山全书(七).长沙:岳麓书社,1991:452.

[17]王夫之.读四书大全说[M]//船山全书(六).长沙:岳麓书社,1991:678.

[18]雷鉱.读书偶记:卷二[M]//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(725).台北:台北商务印书馆,1986:697.

[19]王鸣盛.蛾术编[M].北京:商务印书馆,1958:1259.

[20]黄式三.论语后案[M]//续修四库全书(155)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95:475.

[21]李昉.太平御览(2)[M].北京:中华书局,1960:1856.

[22]赵岐,孙奭.孟子注疏[M]//十三经注疏(五).阮元,校刻.[出版地不详].[出版年不详]:5940.

[23]刘宝楠.论语正义[M].北京:中华书局,1990

[24]吴汝纶.吴汝纶全集(一)[M].合肥:黄山书社,2002:224-225.

[25]康有为.论语注[M].北京:中华书局,1984:76-77.

[26]唐文治.论语大义[M].上海:上海人民出版社,2018:79.

[27]蒋伯潜.四书读本·论语读本[M].长春: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,2017:433-434.

[28]冯友兰.中国哲学简史[M]//三松堂全集(六).郑州:河南人民出版社,2001:245.

※刊载信息:原文刊载于《贵阳学院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2021年第4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