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制立法实践是古代治理的主要内容。认识中国古代制度史,要从经史两个面向、治道理想和治术思维两方面,总结中华文明天道生生的治道原则和根据时代随时损益的治术思维,深切体会“贵约六经之旨,随时撰述以究大道”的经史传统真精神。
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,一方面扎根于深厚的中华文化,能够深得古人“制作之原”,透彻把握创制立法的核心要义和根本遵循,另一方面来自党和人民长期艰苦的创制立法实践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当中,深刻体现了治道理想和治术思维。
《庄子·天下》里区分了“道术”与“方术”。所谓“道术”,是遵循天道而创制施为的治天下之术,以“天地纯全”为遵循和目标;它蕴含着古人关于“制作之原”的洞见。“制作”实践必须以道为遵循而展开,因应时势之需要而斟酌损益随时创制。天道是“制作”的根本遵循,是治道之本。先秦诸家普遍认为,天之为天,最基本的德性即是无私。仿效天地无私之德的治天下者,都必须做到万物各得其所、各得其生养。
在中华文明的政治传统中,一方面有着非常深厚的以天道为根本遵循的治道传统,另一方面也有着极其发达的治术思维。治术思维即是从历史传统与时代经验中习得的、应对复杂政治局面的创制思维。治道规定着创制实践的价值取向,而治术则是在遵循治道的要求、创造性地因应时代需要、不断进行创制实践的过程中形成的。治道与治术的配合,使得中国可以不断面对历史挑战进行开放的创制实践,从而将古老的中国不断带入新时代。
以人民为中心就是天道民本的当代表达,是当代中国的治道理想。传统治术思维则表现在实事求是地面对时代问题,从历史经验和当下实践中摸索解决问题的办法,而且始终把人民的需求作为创制的根本遵循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,深刻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治道理想和实事求是、守正创新、随时创制的治术精神。
本文发表于“第六届海峡两岸人文论坛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