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2023-01-10
- 2022-12-02
- 2020-06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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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20-06-16
- 2020-06-16
- 2020-02-24
讲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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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子丨阳明心学与社会治理 ——从南赣乡约到枫桥经验
王阳明在出任庐陵县令、南赣巡抚期间,推行的“十家牌法”、“南赣乡约”等以教化为主、刑罚为辅的乡村治理实践,为后代的社会治理留下了宝贵的思想理论和实践经验,也为“枫桥经验”的产生提供了宝贵的理论基础,对我们今天的社会治理仍然有着无可替代的借鉴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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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来 | 王阳明晚年思想的感应论
阳明晚年在越城讲学明道,其中主要的内容之一是阐发了感应论的思想。王阳明晚年的感应论有两方面的意义。首先,以感应论来证明万物一体的思想。阳明通过心与物的感应关系来证明心物的一体性,主张在这种感应的关系中,不是心意构造对象物,而是感应关系构建起了心物二者的一体性,从而证明万物一的一体性。其次,用感应论重新定义何谓“物”。阳明中年讲学,确立了“意之所在便是物”的哲学定义,以此来支持他的格物功夫论。而这一具有基础意义的对物的定义,在其晚年有所变化。他对“物”的界定,不再以“意之所在”定义物,而以“明觉之感应”来界定物,宣称“物”就是与心发生感应关系的对象,表明王阳明晚年学问功夫向肯定物的实在性方面发生的变化。